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建設與管理規范 解讀
來源:www.josephfotography.com 瀏覽: 發布時間:2023-03-25
《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建設與管理規范》已于 2023年 2 月 24 日發布,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實施,現就制定背景、目的和意義、主要內容解讀如下:
一、制定背景
在標準或規范方面:國家和省市未出臺同時包含“自動體外除顫器(以下簡稱“AED”)建設”和“AED 管理”的標準或規范,但 2021 年 12 月 01 日中國醫學救援協會發布了T/CADERM 2020—2021《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設置要求》團體標準,其明確了 AED 的設置要求、標識要求、運行維護要求。在相關法律、法規方面:2021 年 12 月 13 日國家出臺了《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配置指南(試行)的通知》(國衛辦醫函〔2021〕602 號),提供了公共場所 AED 配置的規劃配置要求和安裝要求,指出“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為本地配置 AED 提供技術支持”的指導意見,為各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相關技術標準提供了依據。
美國心臟協會于 1995 年通過立法推出實施公眾普及除顫(PAD)項目,即在緊急醫療服務人員到達之前,由第一目擊者對院外心臟驟停患者使用 AED 進行除顫,以提高院外心臟驟停患者存活率。中國 AED 配置工程于 2004 年啟動,較歐美國家晚 5 年~10 年。
二、目的和意義
院外心臟驟停發生率的升高已成為我市重大公共衛生問題,在公眾場所配置 AED 是為患者爭取搶救時間、提高救治成功率的有效方式。通過在院外心臟驟停發生概率高、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配置 AED,并對公眾進行急救培訓,當發生院外心臟驟停患者時,由現場第一目擊者(公眾)在急救人員到達現場前使用 AED 對患者進行除顫,從而提高院外心臟驟停患者的院前復蘇率和院內搶救成功率。因此,在公共場所合理地配置 AED 對搶救院外心臟驟停患者十分必要。近年來,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實施“健康中國戰略”,2017 年開始啟動了“公共場所配置 AED項目”,“深圳市公共場所配置 AED 項目”列入 2019 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十大類四十項民生實事。由政府財政出資購置AED,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牽頭動員各區、部門、單位、社會團體參與到 AED 配置工作中來,至今已將 10500 臺 AED 配置安裝在地鐵站、機場、高鐵站、火車站、口岸、體育場館、養老院、旅游景點、高校、街道、社區、警務廳、辦事大廳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,配置在公共場所 AED 共參與現場搶救 212 人次,已成功救治 56 人。公共場所 AED 建設與管理是急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,
其對象、內容均具有普遍性,實施主體具有廣泛的社會性。
通過制定《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建設與管理規范》,提煉建設和管理過程的關鍵技術成果,總結出一套行之有效且可復制、可推廣的建設和管理機制,提升深圳市行政轄區內院外心臟驟停患者的救治成功率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。
三、主要內容
《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建設與管理規范》包括范圍、規范性引用文件、術語和定義、總則、公共場所分類、建設要求、管理要求和附錄 8 個部分。以下對標準中的主要條款進行簡要說明。
(一)范圍
本文件規定了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配置的總則、公共場所分類、建設要求和管理要求。本文件適用于指導深圳市轄區內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規劃、建設和管理。
(二)規范性引用文件
本章節主要包括了標準文本中規范性引用的文件。
(三)術語和定義
本章節主要包括了公共場所、自動體外除顫器的術語和定義。
(四)總則本章節給出了公共場所 AED 配置和管理的總體要求。
(五)公共場所分類
本章節根據公共場所承擔的城市功能,結合公共場所面積、人流量、院外心臟驟停發生率等因素,將公共場所分為:一類公共場所、二類公共場所、三類公共場所。
(六)建設要求
本章節給出了公共場所 AED 建設的選址要求、配置密度要求、安置要求、AED 設備及其輔助設施要求、標識要求。
(七)管理要求
本章節給出了公共場所 AED 的管理要求。
(八)附錄
附錄 A 給出了各類公共場所 AED 配置推介安裝點。附錄B 給出了 AED 設置點標識主體的參考圖文樣式。附錄 C 給出了 AED 機柜(箱)標識主體的參考圖文樣式。
四、附則
本文件由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并歸口,其起草單位有深圳市急救中心、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